延政办函〔2020〕118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2 06:53:51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延安市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延安市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重要指示、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18〕40号)精神,推动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促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科函〔2019〕78号)《关于支持开展2020年城市体检工作的函》(建科函〔2020〕92号)和《陕西省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治理“城市病”,认真查找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使城市体检真正成为党委、政府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修复城市机体、恢复城市活力,推动延安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延安作为城市体检省级重点市,按照《陕西省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指标数据采集与分析,11月底形成城市体检报告,2021年2月完成工作总结。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通过“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方式,逐年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查找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推动城市高质量、健康发展。

三、体检方法

通过2019年统计数据、遥感影像数据、社会大数据、基础数据平台、城市体检信息平台等,结合2020年城市建设防疫情、补短板、扩内需工作,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通过线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职业的人群进行问卷调查,全面了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建设问题;综合主客观评价结果,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形成正式的城市体检报告。

四、工作内容

(一)体检范围

本次体检范围依据2015年修订的《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中确定的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约51.75平方公里,具体为:宝塔区36平方公里、新区15.75平方公里。人口数量以《延安市2019年统计年鉴》为准。

(二)工作安排

根据试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阶段性成果要求,城市体检试点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数据采集整理上报。按照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8类50项体检指标(详见附件1)分别采集整理上报自检数据。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20日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邮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宝塔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2.开展社会调查。根据第三方城市体检工作团队的要求和城市体检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部署,以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反映城市的人居环境水平,确保问卷调查结果客观、真实、有效。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日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邮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宝塔区政府。

3.进行数据分析,形成城市体检报告。组织第三方城市体检工作团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形成体检指标分析结果,结合问卷调查结果,对城市体检指标数据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找出城市发展的弱项、短板,找准阻碍城市发展的“症结”,客观分析评价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及存在问题,对症下药,提出相应“城市病”治理的对策建议(各责任单位于2020年11月10日前按照职能提供任务清单与责任清单建议),形成城市体检报告。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邮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宝塔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4.年度体检工作总结验收。完成年度体检报告的总结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和意见,将城市体检报告上报省住建厅,城市体检第三方工作团队编制完成《2020年延安市城市体检报告》,并向社会发布。

完成时限:2021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邮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宝塔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5.构建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体系。结合现有平台,加快建设延安市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体系,形成体检数据的统一收集、统一管理、统一报送、统一报告系统,达到城市体检“数据收集、指标分析、体检报告、社会调查、问题诊断”系统化管理。

完成时限:2021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邮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宝塔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6.建立系统性的城市体检整改长效机制。通过“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方式,逐年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根据体检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目标,确定工作措施。同时,定期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进一步校正修订目标和措施,努力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

完成时限:每年年底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邮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宝塔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部门和宝塔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延安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市体检试点工作,协调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进度(详见附件2)。

(二)组织专业培训。协调住建部、省住建厅以及第三方城市体检团队对相关市级部门和宝塔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不断提升城市体检质量和水平。

(三)确保责任落实。将城市体检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作为市委、市政府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相关市级部门、宝塔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落实主体责任。

(四)强化资金保障。做好城市体检购买技术服务的资金保障,加大对城市体检评估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吸纳更多专业化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参与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中来。建立标准化的城市评估体系、信息化平台和城市管理体系,实现城市建设与管理方式的高标准转变,全面推动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五)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工作成效,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附件:1.延安市城市体检工作任务清单.doc


2.延安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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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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