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9〕25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安市产业发展母基金投资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2:25:35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安市产业发展母基金投资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9〕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产业发展母基金,已注册为延安市财金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基金管理机构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为对接做好基金的投资协调工作,现就成立“延安市产业发展母基金投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薛占海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马宏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冯奇海 市财政局局长

张骁卫 市发改委主任

张建朝 市审计局局长

杨剑君 市金融办主任

常程炜 市工信局局长

马东坡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湛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占金 市林业局局长

张拴林 市水务局局长

杜喜平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步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田兆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建雄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朱东平 市扶贫开发局局长

贺延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凯俊 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冯奇海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对基金募集方案、投资项目、投资退出、子基金组建等进行审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设立母基金投资项目备选库、投资咨询专家库,提供项目协调服务,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审核基金年度预决算。

各成员要按照部门职能,围绕延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布局,提出分行业领域投资项目重点,以及建议发起设立子基金等。

同意在基金公司内部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负责基金投资方案的初审,监督项目投资、管理、退出、设立子基金等。基金公司要建立完善投资决策制度,规范项目投资运作,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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