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6〕9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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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6〕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信息通信、“互联网+”、“宽带中国”网络建设要求,加快实施我市“互联网+”行动,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信管理局联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的通知》(陕建规发〔2015〕195号)文件精神,由市工信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制定延安市城乡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现就做好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城乡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息化是国家竞争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通信基础设施作为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对推动“宽带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加快移动互联网发展,促进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通信基础设施与水、电、气、暖等城市基础设施同等重要,要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我市在通信铁塔、管线以及局房等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时,存在单纯以运营商需求为导向,目前尚未形成全市总体规划,迫切需要以城乡规划为统领,对各县区信息基础设施实行统筹布局。

二、编制的范围和内容

城乡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县区为基础进行信息收集、上报和批复,包括所有县区、乡镇和行政村,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结合各县区城镇、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建设总体规划和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完成铁塔、管线和局房等三项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工作目标任务

目标:2016年9月底前完成存量通信铁塔和2016年新建通信铁塔专项规划的汇总编制工作,并于10月底前与各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衔接后进行初审,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县区的终审工作,并提交延安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7年上半年完成规划期铁塔、管线和局房汇总和纳入工作,各运营商应与2016年底前完成通信专项规划编制,并提交延安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小组。

任务:2017年底前实现全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衔接,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执行。

四、成立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我市城乡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有序推进,成立延安市城乡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信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铁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和广电网络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曹振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工信委总工程师李红艳、铁塔公司总经理刘启学担任。负责全市城乡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

(二)职责分工。市工信委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城乡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并负责做好规划的审核和组织评审工作;市规划局在进行道路交通、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综合管廊工程、绿地建设、村镇规划建设时,要将铁塔、管线、局房等通信基础设施纳入整体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留相应的位置和空间,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完善,统筹考虑,充分衔接,同步建设,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要求;市住建局要依据审核流程加快城乡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审批工作,并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市国土局要将该规划纳入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移动、电信、联通公司根据陕西通信管理局会议纪要(〔2016〕8号)和专项规划编制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企业专项规划,并及时报铁塔公司汇总,配合好铁塔公司将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的相关审批工作;延安市电信基础共建共享协调小组汇总建设需求,协调会同城乡规划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与城市规划的有效衔接;延安铁塔公司受省通信管理局委托,做好本地专项规划编制的推进和横向沟通工作,按照各运营企业专项规划的结果和发展需求,具体负责专项规划的汇总并做好与城乡规划的协调推进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格履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行职责,优化服务环境,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三)提高效率,确保进度。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市工信委、延安铁塔公司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并做好实施工作。

(四)规范管理,强化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定期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通报进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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