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7〕222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消防安全目标责任暨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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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消防安全目标责任暨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龙政办〔2017〕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龙岩市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龙政综〔2017〕108号)精神,全面掌握各地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2017年7月底,市政府对全市上半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和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党委政府强化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上半年,各地政府均下达了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通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如新罗区政府多次开会推进闽西交易城消防隐患整改,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现场进行调研;漳平市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其工作经验已在4月召开的市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试点工作会议上向全市推广;武平、上杭、长汀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分别研究解决了消防车辆购置、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等经费事宜,经开区党工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了《关于高陂消防站原址重建的方案》;永定区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展消防工作不力的,由区效能办进行督办。

(二)行业部门监管力度显著增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如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红土安民”专项检查,对全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业务情况进行定期考评排名、通报,推动派出所全面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经开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安监局牵头,通过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查和整改了大批火灾隐患;市文广新局联合市消防支队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建局联合市消防支队开展燃气行业、农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教育局联合市消防支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

(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果明显。市消防支队发挥主力军作用,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以及消防安全“护航?清查”“护航?清违”“护航?清底”等行动,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持续高压执法。上半年,全市消防部队共检查单位6183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160处,临时查封77家,实施行政处罚205起,罚款248万元,责令“三停”61家,拘留6人。排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7家,14家单位顺利整改销案。其中县级政府挂牌督办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新罗区政府投入190万资金建立专职消防队,增设简易喷淋消防设施,拆除违规搭盖广告牌,全面消除闽西交易城消防安全隐患;开发区红坊农贸市场完成整体搬迁,全市4处“不放心”场所全部整改完毕。

(四)消防经费保障更加有力。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落实《福建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2〕98 号),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新罗区政府投入100余万元成立北城专职消防队,购置一辆消防车,专职配备13名消防队员;漳平市政府拨付550万元用于购置水陆两栖抢险救援消防车和举高喷射消防车各1台;上杭县政府已批复同意购置多功能高喷刺穿臂消防车1辆,目前已到位购车资金500万元;长汀县、武平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购置城市消防主战车,其中武平县已预拨200万元购置经费;经开区管委会已预拨资金200万元用于高陂消防站原址重建项目,拨付15万元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拨付5万元推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连城县政府拨付100万元解决消防站建设历史欠账问题,为确保重大安保工作,专项拨付20万元购置安保器材装备,拨付5.5万元推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五)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各地高度重视消防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消防站、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配备和消防队伍建设。截至目前,上杭消防大队南岗站重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封顶,长汀消防大队河田站已正式投入执勤,连城消防大队朋口站主体施工已完成,开发区大队高陂站已完成主体拆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问题清单见附件):

(一)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县(市、区)及其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力度不够,社会单位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乡镇消防工作不扎实,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县级政府普遍未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评结果列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范畴,建立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工作的落实和推进。永定区、上杭县、长汀县、经开区未组织开展上半年消防工作专项督查。

(二)部门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职能部门对消防安全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工作开展缓慢,如市民政局、质监局;市经信委、教育局、住建局在指导和监督行业(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上效果不明显;大多数单位每季度公布、每半年报告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的资料整理不够规范齐全,如上杭县文广新局、武平县卫计委、经开区管委会;个别地区的教育、卫计、民政、文化等部门未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或者停留在下发文件,未结合实际制定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实施细则。

(三)基层火灾防控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未及时调整消防安全领导机构的现象比较普遍,消防工作停留在应付检查上,能落到实处的较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不够落实,日常的防火检查、巡查较少,有的开展检查普遍未发现火灾隐患,对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房、小作坊等场所底数不清;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伍定期演练工作开展不扎实,队伍实战能力有待提升。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展较慢,即使是消防安全示范社区也存在日常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台账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离年内80%的社区达到消防安全标准、三分之一的社区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设施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除公安现役队和单编队外,全市共建35支乡镇专职队(全国重点镇13支,一般乡镇22支),其中通过网上审核达标的共26支(全国重点镇11支,一般乡镇15支),达标率为74.2%。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年全市应新建194个市政消火栓,应设市政消火栓2610具,实有2046具,缺少564具,缺建率为21.6%。现有消火栓中损坏399具,损坏率达19.5%。

(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一些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够细致、深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熟悉设备操作、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隐患仍较普遍。上杭、武平县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未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六)消防宣传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检查发现,多数地区消防宣传仍然依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有关职能部门普遍未对本部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纳入工作检查考评,广电、人社、教育等部门消防宣传合力尚未有效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抓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频发,我市也相继发生几起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紧紧围绕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法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紧盯年度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龙政综〔2017〕108 号)文件中的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围绕基层基础工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重点内容,统筹安排,稳步推进,狠抓落实。要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三)围绕重大活动安保,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地要持续深入地抓好夏季消防检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整改迟缓的单位,适时约谈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严重威胁消防安全的场所,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各部门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常态化的工作联络、联合督导、函告通报制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地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下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抓好消防各项工作的落实。住建部门要重点解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问题;城管、市政、电力等部门要解决占用灭火救援场地的问题,采取物防、技防措施,解决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问题;住建、工商、质监、电力、燃气等职能部门要解决建筑电气、燃气使用设置不符合规范的问题。要试点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依据“户籍化”系统,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缺位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政策支持,研究解决市政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物业管理服务、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等难点问题。

(五)着眼提升消防素质,全面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各地要继续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加强乡镇长、村(居)“两委”“网格员”以及社会单位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巩固和拓展消防宣传阵地,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以及LED屏、橱窗、板报等媒介,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示日常工作和生产、生活中的火灾危害及防范措施,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公益宣传、行业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范畴,逐步形成“政府统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公益运转”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格局。



附件:2017年上半年消防安全目标责任暨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督查主要问题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附件

2017年上半年全市消防安全目标责任暨

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督查主要问题

新罗区:

1.文广新局(文化、文物)无消防安全教育年度计划,文物部门排查整治台账中无对火灾隐患复查的内容。

2.民政部门未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乡规民约创建内容。

3.北城街道无2017年度网格化排查整治方案。

4.交易城社区微型消防站存在人员对处置程序不熟悉。

5.抽查南中旭日新城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无运行记录和值班记录;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数量不足且未持证上岗;消防水泵、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处于手动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损坏;多数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部分住户违规装修封堵防烟楼梯间前室自然排烟窗。已责令区物管站牵头,组织城管、消防、街道办及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召开现场会,联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永定区:

1.政府消防人员保障经费为3.33万元(150万保障45人),未到达6万元每人的标准。未单列消防宣传经费。

2.无新建市政消火栓情况的台帐资料。

3.党校、行政学院未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必修课程和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工作。

4.未对乡镇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半年督导。

5.未将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范畴。

6.抽查凤城街道:未建立2017年消防工作、网格化工作台帐;未将排查整治工作纳入领导督办事项;该单位办公楼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水枪水带损坏。

7.抽永定区福利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灭火器配置不足;防火门闭门器缺失或安装错误,顺序器未安装;消防水池未施工完毕,室内消火栓系统采取市政给水;无防火巡查记录、用火用电制度等各项记录、制度;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数量不足。

漳平市:

1.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保障经费未按照6万元每人每年拨付,实际4.5万每人每年。

2.未将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

3.党校、行政学院未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必修课程和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工作。

4.菁城街道北郊社区消防管理机构的人员、制度未形成正式文件材料;北郊社区微型消防站,人员对处置程序不熟悉。

5.民政部门无消防安全教育年度计划。

6.抽查漳平市医院:消防控制室运行记录不完整;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数量不足;消防控制主机存在故障;地上与地下连通处未用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避难间内消防电话分机录入地址错误;水泵房湿式报警阀组缺件(未安装过滤器);发电机房内储油间的挡油槛高度不足。

上杭县:

1.未建立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未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评结果列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范畴。

2.未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3.上半年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4.卫计、民政、文化未结合实际制定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实施细则。

5.临城镇、镇东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通常未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消防业务知识有待培训提高。

6.抽查镇东社区紫金小区,发现部分住宅存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摩托车的现象。

武平县:

1.未建立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未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评结果列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范畴。

2.未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3.教育部门未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文化、民政部门未结合实际制定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实施细则。

4.未落实公安机关每半年开展1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5.平川镇未开展消防风险评估工作,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小场所、出租房、小作坊等场所底数不清。

6.南门社区日常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检查单位数量少,且均未发现火灾隐患。抽查南门社区一老旧住宅小区,发现存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摩托车的现象。

7.抽查武平县颐养家园,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未持证上岗,不会熟练操作相关消防设备;消火栓泵电源控制按钮处于手动状态;A楼一层厨房未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二、三层走道摆放餐桌,占用疏散通道。

连城县:

1.未建立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未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评结果列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范畴。

2.民政、教育、卫计、文物等部门未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3.质监、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关于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未落实相互通报制度。

4.教育局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台账未建立。

5.卫计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不完整,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台账未建立。

6.住建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不完整,整改措施未见落实相关资料,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台账未建立。

7.莲峰镇对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房、小作坊等场所排查整治台账不全,未制定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的基本程序和环节,未形成网格员巡查、发现、整改、反馈的封闭管理流程。

8.抽查连城县社会福利中心,存在消防控制主机瘫痪、室内消火栓无水、第四层1处楼梯间被锁闭、室内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丢失等问题。

长汀县:

1.未建立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未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评结果列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范畴。

2.未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3.上半年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4.未落实每季度公布、每半年报告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5.民政、卫计、文物等部门未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6.联防协作组织培训演练未落实。

7.质监、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关于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未落实相互通报制度。

8.大同镇日常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对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房、小作坊等场所排查整治台账不全,未制定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的基本程序和环节,未形成网格员巡查、发现、整改、反馈的封闭管理流程。

9.祥和社区日常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制定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的基本程序和环节,未形成网格员巡查、发现、整改、反馈的封闭管理流程。

10.民政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不完整,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台账未建立,部分工作自查表发现火灾隐患,无后续整改落实情况。

11.卫计委第二季度未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台账未建立。

经开区:

1.未发文部署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未建立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未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评结果列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范畴。

3.未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4.上半年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5.未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工作档案。

6.红坊镇未开展消防风险评估工作,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对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房、小作坊等场所底数不清。

7.抽查龙岩市福利中心存在部分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

市直部门:

1.台账整理不齐,部分为 2016年年终考核台账,未见工作部署,工作开展缓慢,如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2.未分析或没有定期分析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如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南昌铁路局龙岩车务段。

3.未督促所属行业(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如市经信委;未开展督查,如市教育局。

4.未定期在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如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人防办、南昌铁路局龙岩工务段。

5.未建立对本部门直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工作台账,如市教育局。

6.未发文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系统)工作部署和检查考评范畴,如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人防办。

7.未指导和监督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如市住建局。

8.未在官方门户网站开设消防学习专栏,定期推送消防安全知识,如市文广新局。

9.未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龙岩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如市科技局。

10.未上报工作小结,如:民政局、住建局、林业局、商务局、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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