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6〕259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6:48:09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2016〕2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15〕61 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龙政综〔2016〕67号)精神,切实加强技改投资工作,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增强产业发展后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完成全年技术改造投资目标。今年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任务为580亿元,1~8月已完成353亿元, 9~12月全市还需完成技改投资227亿元以上。其中:新罗31.5亿元、永定8.1亿元、上杭36.2亿元、武平41.8亿元、长汀10.4亿元、连城43.9亿元、漳平47.1亿元、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8.1亿元。各地要细化分解技改投资目标,做好责任落实,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倒计时安排推进计划,做好技改投资的分析研判,确保完成全年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目标。各级经信、统计部门要紧密配合,确保每个项目能按时入库统计,做到应统尽统,对企业增资扩产、异地新建(迁建)等项目应辅导企业正确填报建设性质,确保纳入技改投资范畴。

二、在建项目抢进度增投资。要全力跟踪推进在建省、市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对在建项目进度安排、建设进展、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进展情况低于进度要求的重点项目,要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切实协调解决阻碍项目施工的困难和问题,利用当前的施工黄金期抢抓项目进度、增补投资缺口;对进展顺利的重点项目,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争取赶超进度、加快投资、多做贡献。

三、拟开工项目早动工早投产。要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对接,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切实做好规划、环评等相关审批服务和用地、用电、贷款等要素保障,增强项目业主的投资信心,促进早开工、多投资。切实加快龙岩枭龙高机动越野车生产、喜鹊毛巾异地搬迁改造、罗卜岭铜钼矿采选工程、正德光学材料二期、金龙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扩建等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四、拟竣工投产项目早建成早见效。要加强对拟竣工投产项目的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对已投产、试产的项目强化煤电油运、融资、用工等要素保障,促进新增长点项目多生产、多出力、多贡献;对9~12月拟建成投产的项目要按月进行督促,确保每个月都有一批项目按时投产达产。市级工业创新转型稳增长工业资金中安排500万元,对今年实现竣工投产的省、市重点技改项目,按照该项目9~12月与去年同期比新增用电量每度奖励0.1元,单个项目奖励封顶100万元。奖励总金额如果超过500万元,所有企业奖金将按统一比例折算。

五、加强省级技改基金申报对接工作。各地要加快省级技改基金认缴出资的筹措,9月21日前完成缴付工作,确保我市被省技术改造基金管理公司筛选上的技改项目获得基金扶持,帮助技改项目拓宽融资渠道。同时要加强与兴业银行龙岩分行的沟通联系,开展好申请技改基金项目尽职调查等衔接工作,力争全市更多项目获得技改基金扶持。

附件:2016年9~12月全市工业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016年9~12月全市工业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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