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函〔2016〕3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宝鸡市教育强镇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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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宝鸡市教育强镇的通报







宝政函〔20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在关天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深入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各类创建为抓手全面加强教育工作,我市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县(区)把创建教育强镇作为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载体,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抓好教育管理,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和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依据《宝鸡市教育强镇评估标准及办法》(宝政办发〔2010〕1号),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考核验收,陈仓区县功镇、凤翔县糜杆桥镇、千阳县草碧镇、陇县八渡镇、麟游县九成宫镇等5镇达到了市级教育强镇标准。市政府决定,命名以上5镇为宝鸡市教育强镇,每镇奖励5万元。

希望被命名的镇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教育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城乡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市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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