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9〕1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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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延安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2019-2020年)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9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石油、焦炭、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和集装箱多式联运为发展方向,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效率,构建综合、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着力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大宗货物以铁路运输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年产量150万吨以上的煤炭、钢铁等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的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不低于80%,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量比例不低于80%,全市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80万吨。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强工作协调和环境保障,加快延安至华龙煤业有限公司新建蟠龙至龙湾铁路专用线、华能延安电厂铁路专用线、子长工业园区化工产品输送铁路专用线、延川化工园区铁路专用线、延长油煤气化工园区铁路专用线、建新建庄煤矿铁路专用线等建设,做好延安车村煤矿铁路专用线规划设计,把握蒙华铁路建成投用机遇,启动建设安塞建华寺、宝塔青化砭、宜川集义三个集运站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华能延安电厂参与)

(二)强化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加强煤炭等货物集散地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货车出场(站)上路。优化治超执法站点布局,完善公路治超网络。加强科技治超,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治超信息跨区域、跨部门共享,严格落实“一超四罚”。2019年底,全市一类、二类货运装载源头企业远程监管率分别达到100%和50%;2020年底,实现全市一类、二类货运装载源头企业远程监管全覆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3%以内。(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参与)

(三)推动货运组织模式创新。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探索和规范网络平台货运经营行为,不断提高货运组织效率和服务水平。探索开展延安市宝塔区无车承运企业试点,深入推进试点企业运行监测和动态监管,做好奖补政策落实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宝塔区政府、税务局参与)

(四)加快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更新。严格落实《延安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行动方案》,到2020年底前,全市淘汰高排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300辆、老旧燃气车300辆。落实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维护(I/M)制度,完善柴油货车污染排放体系建设,加强高排放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监督抽检。加大机动车销售和维修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车辆维修造假行为。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加大货运车辆污染治理力度。落实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的企业、车辆信息推送至延安市公共信用信息等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市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五)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建设。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行动。引导督促货运企业制定车辆退出计划,按期完成不合规车辆淘汰任务。支持开展模块化中置轴挂车示范工作,争取申报示范运行企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六)执行物流“放管服”改革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运营证。(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七)加快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加快推进延安城北(利源)物流园区建设,完善多式联运基础配套设施和设备。(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延安利源物流有限公司参与)

(八)推进绿色货运配送工程。建立完善区域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制定落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便利通行优惠政策,支持发展绿色货运配送。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物流配送车80%为新能源车和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支持企业申请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争取政策支持。(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九)加快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延安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充电站和公共充电桩的规划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延安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级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全市运输结构调整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矿玲同志任组长,副市长王军营同志任副组长,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张骁卫兼任,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贺延峰、市发改委调研员习小刚担任,具体负责运输结构调整日常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与)

(二)落实激励政策。加强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优先保障实施方案所列的铁路专用线和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用地。实施铁路“量价互保”协议管理办法和多式联运、绿色配送等激励政策。(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与)

(三)加强督查落实。全市运输结构调整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和市内工矿、货运、物流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加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监测分析。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按季度报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情况(联系人:慕旭,联系电话:2160722,邮箱:89626534@qq.com;张瑞,联系电话:2160432,邮箱:463946492@qq.com),加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与)

(四)强化宣传维稳。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运输结构调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协调联动和货运市场、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从业人员诉求和行业动态,完善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和职业培训,保障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与)

附件:1.2019-2020年延安市铁路货运量增加量任务分解表.doc


2.延安市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3.2019-2020年延安市规划建设物流园项目表.doc

4.延安市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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