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2〕113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持证进入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04:08:13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持证进入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的通知






洛政办〔2012〕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保障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加强人大代表与政府及所属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持证进入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的通知》(豫政办文〔2012〕71号),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将省政府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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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洛阳市,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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