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3〕1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滨州港口岸海港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8#和9#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3-07-16 05:10:0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滨州港口岸海港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8#和9#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23〕110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滨州港口岸海港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8#、9#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滨政呈〔2023〕14 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滨州港口岸海港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8#和9#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policy/182266.html

本文关键词:鲁政字,山东省,滨州港,口岸,海港,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泊位,对外,启用,批复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