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3〕10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港口岸芝罘湾港区19个泊位退出对外启用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3-07-16 05:11:39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港口岸芝罘湾港区19个泊位退出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23〕107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烟台港口岸芝罘湾港区19个泊位退出对外启用的请示》(烟政呈〔2023〕32号)收悉。经征求中央驻鲁口岸查验单位意见,烟台港口岸芝罘湾港区烟台港南码头K0号、烟台港K1号、K2号、K3号、K4号、K5号、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21号、25号、26号、27号、28号等19个泊位已停止涉外作业,同意以上泊位退出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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