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20〕15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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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的意见》










延政发〔2020〕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证,是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迫切需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以更大力度简政放权,结合中央、省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修订完善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建立“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信用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系统对接联通,推动形成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全面清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对民营、外资企业投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通过改革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公平透明,持续扎紧制度的笼子,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

二、全面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认真实施好《延安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 着力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行“标准化、清单式”管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和群众办事全流程,再研究制定并公布一批标准化清单,做到同一事项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相关部门要合力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在我市顶格落地,在国家政策框架内最大程度简化退税手续,减少证明材料,增加办理渠道,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严禁依托政府部门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强化效果评估,对搞变通、打折扣或变换花样乱收费抵消减税降费成效的坚决查处。

三、抓好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监管,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紧盯中央巡视、成效考核及国家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把强监管和抓整改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扶贫资金监管等各方面制度,优化监管模式,前移监管关口,实现从事后调查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转变,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推动各类突出问题彻底整改。加大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查处问责力度,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四、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做到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政府及部门事权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履行政府职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政策出台、调整、实施进行综合影响评估,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惩治执法腐败问题。

五、强化党风廉政监督,加大源头治腐力度

加大审计、财会、统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在国家资源、国有资产、 金融资本等领域的腐败行为,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政府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的督办协调。推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改革创新,以法治化、市场化、公开化为导向健全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批评提醒,及时督促纠偏。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所有行政行为源头可溯、过程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担当

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好管党、治党各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 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扎实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和冯振东、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按照市委关于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紧盯由政府系统承担的整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持续督促指导,坚决肃清赵正永流毒和恶劣影响。深入开展“四个查一查”,对政府系统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切实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扎实开展“四个专项工作”,细化具体安排,明确措施要求,着力解决共性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切断利益输送的腐败链条。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年一般性支出压缩比例要超过50%以上,加大预算安排与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力度,保民生、保重点、保基层运转。狠抓工作落实,以争当时代弄潮儿的气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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