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函〔2019〕170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广应用陕西“财政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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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广应用陕西“财政云”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函〔2019〕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广应用陕西“财政云”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8日

关于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广应用陕西“财政云”实施方案

为推广实施陕西“财政云”,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根据中省总体要求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广应用陕西“财政云”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推广实施陕西“财政云”工作,实现财政管理流程一体化、业务衔接一体化、数据标准一体化、信息资源一体化、市到县一体化目标,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依据《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深化国库支付改革的规定要求,落实预算单位会计主体责任,强化国库支付管理。

(二)坚持规范统一。按照陕西“财政云”推广总体部署,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资金监管精准化水平,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三)坚持安全高效。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嵌入陕西“财政云”统一实施,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创新大数据应用,提升服务决策水平。

(四)坚持分步实施。做好陕西“财政云”实施与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衔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批实施推进。细化“财政云”推广工作措施,确保财政相关业务按时分步上线运行。

(五)坚持继承创新。主动适应财政管理要求,依托陕西“财政云”,巩固现行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成果,贯通预算单位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为主线的财政业务流程,实现财政财务工作信息化全覆盖,构建财政管理新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会计核算业务回归预算单位

1.取消全市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统一将会计核算业务回归预算单位,由单位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建立并保管会计档案。

2.财政会计集中核算机构(以下简称“会计核算机构”)和预算单位要按规定做好账务和资产核对工作,在确保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制移交清册,按时完成移交工作。

3.会计核算业务回归后,预算单位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合理设置财务管理岗位,及时开展财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二)成立国库支付中心

1.以市统管会计中心为基础,组建市国库支付中心,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履行职能。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对应市级设置国库支付机构。

2.编制部门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加快国库支付中心机构、编制和职责核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人员分流工作。

3.财政部门合理设置国库支付机构内设岗位,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严格财政资金管理,规范支付业务流程,强化银行账户管理,全面提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水平。

(三)全面推广陕西“财政云”

1.财政部门依据“财政云”实施要求,加强对相关业务梳理整合,着力解决云技术条件下业务管理的变革和制度的规范,做好改革事项的有序衔接。

2.财政部门、市人行及各商业银行、预算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做好陕西“财政云”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配套制度建设、相关协议签署、电子印章制作及软硬件、网络配置准备和系统联调测试等工作。

3.各县区按照全省整体要求,加快陕西“财政云”部署推进,确保2020年1月1日陕西“财政云”在全市正式上线运行。

四、实施步骤

按照“分步实施、跟进服务、逐步规范、平稳过渡”思路,2019年10月下旬正式启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共分四个阶段实施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9年10月31日前)

1.全面部署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陕西“财政云”推广实施工作,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为顺利完成改革任务营造良好氛围。

2.分批分板块举办会计制度、财务管理、陕西“财政云”系统操作等业务培训。各预算单位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夯实改革推进基础。

3.2019年10月起,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选择首批单位退出会计集中核算,由单位独立开展核算工作。会计核算机构要跟进服务,及时总结经验,为后续工作推进提供帮助。

4.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在市本级和各县区确定试点单位,启动陕西“财政云”核心业务系统试运行,实现市县全覆盖。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2019年11月30日前)

1.加强组织、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快国库支付中心职责、编制核定和筹建工作,完成相关人员分流,正式挂牌运行国库支付中心,推进预算单位运转正常,保障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规范管理。

2. 2019年11月起,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选择第二批单位退出会计集中核算。会计核算机构继续跟进服务,在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等环节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3.财政部门按照陕西“财政云”操作环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做好相关软硬件配置和网络扩容改造等工作。

4.市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县区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困难,确保各县区按序时进度推进改革。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2019年12月31日前)

1.财政部门及时总结改革阶段性成效,重点分析两批独立开展会计核算业务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确保会计集中核算回归全面完成。

2.财政部门负责对陕西“财政云”各项部署工作开展“回头望”,做好新旧系统基础数据衔接,积极开展陕西“财政云”正式上线前的各项调试工作。

3.财政部门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会计集中核算业务全面回归预算单位。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会计代理支付业务,全市会计核算业务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均通过陕西“财政云”办理,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第四阶段:规范完善(2020年6月30日前)

财政部门负责分析评估各预算单位改革运行情况,加强跟进指导,帮助单位健全会计账表、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强化财务人员培训,确保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和陕西“财政云”应用2020年6月底前全部进入正轨,实现平稳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我市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延安市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行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制定改革推进方案,处理日常工作。各单位从大局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密切配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强化衔接,平稳过渡。财政部门细化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工作衔接,保障改革平稳推进。银行按要求做好业务流程调整和系统接入等工作。预算单位主动适应新时期财务管理要求,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力量,确保改革措施规范推进。

(三)市县同步,整体推进。各县区按照全市整体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改革,确保陕西“财政云”在县区及时部署推进。

(四)严格督导,强化落实。市政府对各部门、各县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推广应用陕西“财政云”工作,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拖延改革的行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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