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14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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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共交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53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7件,政协提案419件),分别占建议、提案总数的100%和95.9%。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继续实行建议提案办理市政府领导全领办工作制。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办理责任、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议提案的承办要亲自安排部署,掌握办理进度,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办理工作台账,落实分管领导、具体办理科室和承办人员并加强督促检查。对于市人大确定的重点监督办理的建议和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办提案,各承办单位要由主要领导负责,专题研究并制订办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务必取得办理实效,务必实现满意。

二、及时签收,仔细核对。会议期间建议提案,由市政府督查室统一交办(见附件1);闭会期间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后由市政府督查室单独交办;闭会期间的提案,经市政协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书面和网上交办,承办单位登陆市政协提案办理系统签收。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核对签收的建议提案,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需变更主办单位或增加协办、分办单位的,认真填写《接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执单》(见附件2),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经研究核实后作相应调整。调整期限过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2016年度B类建议提案由市政府督查室连同会议期间建议提案一并交由有关部门续办。

三、加强沟通,规范答复。承办单位要加强沟通,充分听取代表和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办理前与代表、提案者主动联系,充分了解建议背景和想法,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办理中与代表、提案者协商沟通,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起草答复函(征求意见稿)送代表、提案者征求答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向代表、提案者送达正式答复函(见附件3、4)及征求意见表(见附件5)。所提问题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建议提案,由各承办单位分别办理并答复。鼓励承办单位之间加强联系合作,采取联合复函的形式;明确主办及协办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应当于1个月内将办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市人大确定的重点建议,由承办单位负责与建议代表沟通联系,代市政府起草答复函,经市政府领办领导审定,征求代表意见后,以市政府文件答复建议代表。

办理工作时限从交办之日起计算。其中,会议期间的建议提案3个月内办结,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期的,由承办单位报经市政府督查室同意后可延长1个月;闭会期间的建议提案均须在2个月内办复完毕;有特殊要求的,须在要求时限内办结。

实行代表建议纸质答复和政协提案网上答复。答复内容要简明扼要,突出解决问题,不说空话、套话,切忌流于形式或成为工作汇报。答复函要以承办单位的名义答复,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不能以承办单位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答复。代表建议答复函由各承办单位直接寄送代表及代表所在县区人大常委会,联名所提的建议,应逐一寄送每位代表;提案答复函要在送达书面答复的同时及时进行网上回复,并联系提案者进行网上意见反馈。所有建议提案复函及征求意见表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府督查室。

四、注重实效,跟踪督查。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对答复中承诺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承诺兑现;对列入计划待条件成熟时解决的问题,应跟进督查,按计划推进,争取早日解决。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过程督查和结果督查,对不重视办理工作、不落实具体承办人员、承办人员不负责任甚至遗失建议或提案原本、超过规定办理时限、不与代表和提案者见面、落实不力等等一些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特别是对办理质量不符合要求,退回重办却依然如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要在《延安市政务督查通报》上进行通报批评。

各承办单位要分别在6月5日前、12月5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上报阶段性办理情况和全年办理情况。总结内容应包括办理工作安排部署、主要做法、建议提案落实情况、取得的办理成效(须有具体事例)、存在问题和今后改进意见等。市人大确定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需单独总结报告,于5月2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延安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延市办字〔2015〕14号),于12月下旬对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考评,督查考评结果报市考核办,得分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建议提案办理联系人:黄安禄 电话:2169526 2169555(传真)

政协提案网上办理联系人:冯 睿 电话:2163502 18291130777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延安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批办单.doc

附件2:接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执单.doc

附件3:承办单位给代表答复的办文格式.doc

附件4:承办单位给委员答复的办文格式.doc

附件5:建议、提案办复征询意见表.doc


附件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类别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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