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20〕30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龙岩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4:37:24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龙岩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龙政办〔2020〕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岩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便于工作开展,自即日起,正式启用“龙岩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附:印模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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