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电〔2016〕66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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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










龙政办电〔2016〕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6〕50号),从2016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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