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函〔2015〕2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宝鸡市教育强镇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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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宝鸡市教育强镇的通报》










宝政函〔20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加强教育创建工作,努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我市教育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县(区)把创建教育强镇作为推动农村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抓好教育管理,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继续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区域、校际差距逐步缩小,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依据《宝鸡市教育强镇评估标准及办法》(宝政办发〔2010〕1号),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考核验收,扶风县段家镇、陈仓区拓石镇、陇县河北镇、凤县黄牛铺镇、岐山县青化镇 、太白县咀头镇等6镇达到了市级教育强镇标准。市政府决定,命名以上6镇为宝鸡市教育强镇,每镇奖励5万元。

希望被命名的镇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加大教育投入,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教育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城乡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市在关天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作出不懈努力!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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