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函〔2015〕4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政务督查工作和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浏览量:时间:2021-02-01 07:01:02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政务督查工作和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宝政函〔20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狠抓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督查督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为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破解发展难题、落实重大项目、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政务督查工作和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

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工信局等16个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沈宏军等14名政务督查工作先进个人以及市发改委等12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毕永刚等11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号召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

部门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我市政务督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宝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政务督查工作和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1日













附件

政务督查工作和建议提案办理

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

1.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16个)

市工信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 市卫生局 市地税局   高新区管委会

宝鸡供电局 凤翔县人民政府   岐山县人民政府

扶风县人民政府 眉县人民政府 太白县人民政府

渭滨区人民政府 陈仓区人民政府

2.政务督查工作先进个人(14名)

市教育局 沈宏军 市科技局 石宏生

市国土资源局 张 栋 市水利局 梁晓辉

市供销社 武 敏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杨淑娟

市政府办 孙润才 蔡家坡管委会 苏海强

陇县人民政府 李双峰 千阳县人民政府 左永强

凤县人民政府 梁瑞利 太白县人民政府 韩晓刚

麟游县人民政府 肖宏伟 金台区人民政府 李欣洁

二、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

1.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12个)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国资委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林业局 市文广局 市技术监督局

陇县人民政府 千阳县人民政府 凤县人民政府

2.建议提案办理先进个人(11名)

市民政局 毕永刚 市商务局 秦颖霞

市工商局 辛红玲 西山建委 张海兵

市法制办 张 冬 市政府办 刘建生

扶风县人民政府 李爱玲 凤翔县人民政府 王晓东

岐山县人民政府 马晓明 眉县人民政府 李小博

陈仓区人民政府 吕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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