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发〔2022〕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北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浏览量:时间:2023-03-13 07:00: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北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鄂政发〔2022〕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为推动全省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求真务实、甘于奉献的就业创业先进典型。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奋力开创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等160个集体“湖北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周肖荣等195人“湖北省就业创业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争取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着力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全力以赴做好就业创业各项工作,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1.湖北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名单

2.湖北省就业创业先进个人名单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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