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2〕9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置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3-03-13 05:19:11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置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






鄂政函〔2022〕98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荆门政文〔2022〕22号)收悉。现对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以下简称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站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通行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二、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收费里程为78.274公里,设立收费站1个,站名为团林。

三、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车型分类收费标准1类客车为10元/车次,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为3元/吨车次(具体收费标准附后)。收费年限自通车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报告后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成本监审并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行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的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按国家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免交通行费的小型客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五、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通行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纳入地方部门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按规定设置收费公告栏,公布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特此批复。



附件:

1.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车型分类收费标准

2.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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