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20〕52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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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20〕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

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巩固提升“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不断提高我市“三农”保险整体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保险政策,优化运行机制,更好地满足我市“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推动龙岩农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推进我市“三农”综合保险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化,力争实现农村经济、农民收入、农村基础设施等在大灾之年达到平均水平。

坚持有利于发展特色产业。结合龙岩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根据产业发展中的风险需求,因地制宜创新开发保险产品,为产业经营发展提供坚实的风险保障。

坚持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规模、做大做强。重点扶持规模经营主体发展,为规模化经营的特色产业、种养产业及设施设备提供风险保障。

坚持有利于减少灾害损失。着力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重大疫病和意外事故,通过传统农业保险及农业巨灾保险的推广实施,构建涵盖农业、农村、农民的全方位风险保障体系,努力减少各类风险导致的农业生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民收入方面的损失,切实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坚持有利于农民多得实惠。把民生工程与保险机制有效融合,通过政府提高补贴、保险机构优化保险方案和简化理赔手续等,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让农民不因灾致贫致困。

坚持有利于撬动金融支农。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用足用好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运用“三农”保险机制,有机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放大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支农功效。

三、主要内容

(一)巩固实施原有项目

持续推进实施“三农”综合保险,不断完善农业农村风险保障体系,不断优化保险产品,巩固实施成效,助力我市“三农”领域工作。

1.继续优化实施龙岩特色险种。对“居家安心险、平安健康险、产业发展险、特色产品险”四大类龙岩特色“三农”综合保险项目进行优化。重点推进农村小额家财险、小额人身意外险、乡村干部责任险、务工农民意外险、农业产业险、特色产品保险等险种,取消计划生育手术安心险、妇女特定疾病险、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险等量小赔少面窄的险种。

2.继续实施能繁母猪育肥猪养殖保险。加大能繁母猪育肥猪养殖保险宣传推广力度,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全市能繁母猪育肥猪养殖保险参保率,提高保险覆盖面和保险保障程度,切实增强生猪养殖抵御风险能力。

3.继续实施扶贫保险项目。(1)全面推进落实市“扶贫保”农业保险和省产业扶贫保险项目,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财产、人身意外及其种养业,贫困村的光伏设备财产等做到应保尽保,能赔尽赔。(2)持续开展健康扶贫医疗补充保险,贫困户住院费用报销在享受政策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叠加保险等费用报销后,继续报销还需个人承担的符合医保政策的目录内费用,全面减轻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负担。

4.继续实施农村住房保险。确保农村住房基础保险和叠加保险全市覆盖,全面提高农村住房风险保障水平,对所有农村住房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倒塌损毁的,按照保险约定及时予以赔偿,切实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经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确认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房需拆除重建的,危房鉴定产生的费用由当地承保的保险公司支付。

5.继续实施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提升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水平,及时将新建农村公路列入保险范畴,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农村公路损毁给予快速赔付,确保灾后农村公路尽快修复,保证交通顺畅。

6.继续实施突发灾难公众责任保险(原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将具有龙岩市户籍的自然人、持有龙岩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自然人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参与龙岩市范围内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人员列入责任保险保障,对在自然灾害、突发事故中造成人身伤亡的人员及家庭给予相应的应急救助,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由保险公司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好灾情报送、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有关工作。

(二)深化提升特色项目

聚焦粮食安全、稳产保供,聚焦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保险保障水平,促进我市主导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做大做强做优。

7.提高水稻规模种植保险保额。(1)2020年起,全省水稻种植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做好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0〕28号)的规定执行。(2)对我市水稻规模种植经营主体加大扶持力度,从保物化成本转为按种植100亩(含)以上及30(含)~100亩两种规模分梯次向保完全成本过渡。在执行“闽农综〔2020〕28号”的基础上,新增加的保费由市县级财政补贴80%(市、县按3:7比例),经营主体承担20%。

8.统一特色产业保费补贴。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原有的“产业发展险”(包括百香果、连城地瓜、龙岩山麻鸭、武平象洞鸡、福建白兔等地方品种),以及“特色产品险”(包括漳平水仙茶、武平绿茶、武平金线莲、冠豸山铁皮石斛、龙岩油茶、杭晚蜜柚、河田鸡、连城白鸭、通贤乌兔等“八大珍、鲜、干”品种)的市县级财政保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0%、30%、40%统一调整为40%,市、县级财政按3:7比例承担。

9.提高蔬菜种植和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补贴。落实“菜篮子”稳产保供要求,对我市种植叶菜类蔬菜集中连片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加大保险保费补贴力度,将蔬菜种植和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原市、县级财政补贴30%调整为50%,市、县级财政按3:7比例承担。

(三)重点突破创新项目

以龙岩市列入全国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为契机,进一步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着力打造“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升级版。

10.试点实施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积极防范大灾巨灾风险,在上杭县试点实施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以县或乡镇为区域,当投保地理区域内发生低温、强降水、台风等气象巨灾事件时,对因保险事故而需要支出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修和农业生产恢复灾后施救费用,按照保险约定负责赔偿。保费由市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80%。

11.试点实施林下经济保险。市林业局负责,在“全国林改第一县”武平县试点实施林下经济作物特色产业保险,对其因自然灾害和动物侵食、践踏及意外事故等原因直接造成的损失提供风险保障。保费由市、县级财政补贴40%(市、县按2:8比例),农户承担60%。

12.试点实施古树名木保险。市林业局负责,加强生态保护,弘扬森林文化,在长汀县试点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救治保险,对自然灾害、病虫害、人为因素等产生的保护救治费用,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费由市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80%。

13.试点实施公益型水利工程保险。市水利局负责,加强我市公益型水利工程抵御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遭受损失风险保障能力,在上杭县试点实施公益型水利工程(大、中型水库已由省统保,不在此列)保险工作。保费由市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80%。

14.探索开发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烟田灾毁综合保险。市自然资源局、烟草专卖局负责,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烟田的保护,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完善保护措施,探索开发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烟田灾毁综合保险,保证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损毁后及时得到修复,保障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烟田综合生产能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县两级成立“三农”综合保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财政、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应急管理、公路、烟草、自然资源、银保监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的领导,引导推动“三农”综合保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提升认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负责,细化工作举措,督导工作落实;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其它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险公司要适应“三农”需求,加强保险产品创新,优化保险方案,保证服务质量。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强化“三农”综合保险各项惠民政策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编制简报、信息进农家服务,以及在市内电视台、广播电台、e龙岩、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媒体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开展全方位长时间宣传推广,把“三农”综合保险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使“三农”综合保险家喻户晓。

(三)加强网点建设管理。加强各乡镇“三农”保险工作站点人员的专职化和专业化管理,配齐配足各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点人员,落实好每个乡镇“三农”保险工作站配备2人、每个行政村“三农”保险联系点配备1人的要求,形成管理上由当地政府领导,业务上由保险公司具体指导的工作格局。

(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保险公司,要把做好“三农”综合保险工作作为一项品牌工程来抓,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利民”的要求,坚持“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充分运用“无人机”承保理赔、开发APP线上理赔科技手段,通过建立“三农”综合保险网上管理平台,实现站点人员常态管理、线上培训、惠农政策宣导等,并逐步实行线上投保。开展保险理赔服务满意度测评,理赔客户参评率达80%以上,参评客户满意度达85%以上,争取逐年提高。对当年参评率与满意度不足70%的险种,次年将考虑取消市县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做到投保程序简洁化、业务操作规范化、查勘理赔快捷化、赔付标准合理化,努力把“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民生品牌进一步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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