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20〕5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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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龙政办〔202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龙岩市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

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0〕21号)文件和市委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支持我市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规划编制

由市大数据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通信管理办、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配合,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等单位编制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5G基础设施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相关详细规划,将5G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二、开放公共资源

全面支持5G基站规模部署,在确保功能、保障安全、美观统一的前提下,加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开放力度,包括办公楼、市政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客运站、校园、医院、景区、场馆以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建筑、场所和各类杆塔设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为后续运维保障提供通行便利。除配合5G基站建设必要的成本费用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5G基站建设、运行、维护过程中巧立名目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积极推动路灯杆、电力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开放。支持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拓展与市政设施、交通枢纽等管理主体合作,推进资源双向开放共享。

各领域公共资源开放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实行清单制管理,具体由铁塔公司定期梳理需协调的资源开放需求清单,报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对应主管部门协调。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三、推进资源共享

充分发挥铁塔龙岩分公司在通信基站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统筹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集约化建设和共建共享,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通信杆等各类杆塔资源,支持“一杆多用”;新建、改建道路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支持相关单位按需将现有道路各类杆塔改造为智慧杆,促进5G快速布点。将5G网络建设列入投资工程包,抓好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四、简化审批流程

简化规划、建设、土地、林业、交通、无线电、供电、市政等审批流程,公共资源共享实行逾期默认制,对5G铁塔、管线、机房、机柜等审批办件,建立“一窗受理、联合勘察、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理、统一送达”机制,梳理和建立“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办理,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简化优化5G网络设施建设审批服务的具体措施详见“附件3”。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林业局、公路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五、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用电保障。对符合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由转供电改直供电,按照目录电价缴纳电费;各转供电主体严格落实转供电电价政策,不得在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

牵头单位:国网龙岩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加强用地保障。对新建基站或需开展房建的5G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程序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对征迁基站、线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按专项规划进行新站选址和建设;对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基站及附属设施等,采取配建方式建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林业局,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六、推进创新应用

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基础电信企业、解决方案提供商沟通,共同指导和推动各行各业加大5G应用场景开发力度,推进5G在工业互联网、智慧矿山、远程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政务、车联网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应用。总结上杭开展市政杆塔与5G网络运营融合的试点经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教育局、卫健委、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七、培育5G产业

积极推进5G智能传感器、光通信设备、全制式多通道射频单元、小基站和微基站、有源阵列天线、分布式系统以及智能终端、5G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等产品开发,加快推进产品产业化。推动设立智慧杆产业联盟,打造一批5G技术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产品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八、强化设施保护

建立5G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加大对偷盗基站电池、盗用基站电力、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和恶意阻扰通信施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九、加强科普宣传

各级各部门、各通信企业充分利用闽西日报、龙岩人民广播电台、龙岩电视台、e 龙岩、今日头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5G科普宣传,消除公众对5G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认识误区,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5G网络建设和应用发展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十、强化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龙岩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郭丽珍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大数据局,负责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实行项目化推进工作机制,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本县(市、区)5G通信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附件:1.龙岩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龙岩市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项目清单

3.简化优化5G网络设施建设审批服务具体措施





· 1.龙岩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 2.龙岩市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项目清单.doc

· 3.简化优化5G网络设施建设审批服务具体措施.doc

· 源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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