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14〕16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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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延政发〔201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与重要改革事项,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狠抓贯彻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办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作为各县区、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抓住支撑增长的重点,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一)支持延长集团、长庆油田等企业实施油气勘探和产能建设项目,实现石油产量恢复性增长和天然气产量突破性增长,全年原油产量达到1730万吨、加工量1130万吨,天然气产量40亿立方米。建成华龙贯屯煤矿、富县党家河煤矿,加快车村一号煤矿和富县芦村一号、二号煤矿建设,推进子长高台、宜川宜南等煤矿建设前期工作,煤炭产量达到4500万吨。(市工信委、市石油协调办、市煤炭局、相关县区政府等负责。列为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力争卷烟产量达到43万箱。发电量达到20亿千瓦时,生产载货汽车2600辆。(市工信委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三)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载体,带动“33155”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粮食面积稳定在300万亩,新增苹果面积10万亩、设施蔬菜2万亩。今年再启动建设14个农业示范园区。大力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新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和养殖小区。坚持打好洛川苹果、延川红枣、延安小米、延安地椒羊四大特色品牌。加快现代农业装备和农技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信息入村。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其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为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四)启动安塞沿河湾物流产业园区、李渠物流园区、洛川商贸园区建设,建成33个重点镇超市。加快培育“四上”企业,推动更多经营户“个转企”。物价指数涨幅控制在4%以内。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21%。(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市中小企业局、市供销社、有关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全面加快转型发展

(五)加快“三区九园”水电路、仓储物流、生活服务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能源转化、精细化工、装备制造、高载能、新能源和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支持经开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黄陵煤矸石电厂、甲醇驰放气制合成氨、吴起风电、黄龙太阳能光伏等项目,开工建设大唐热电联产、子长精细化工园区等项目,抓好延长油田伴生气资源综合利用、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和经开区产业孵化基地、斯伦贝谢长和基地、深圳轻工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有关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经开区管委会等负责)

(六)支持延长集团、长庆油田等企业加大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实现突破性发展。组建延安能源集团,推进气化延安和天然气液化、发电、化工等转化利用项目,启动志丹、宝塔陶瓷工业园区建设。开工志丹、宜川、吴起、子长、宝塔、安塞、延川等县区液化天然气项目建设,全市液化天然气生产能力达到270万吨,产量达到70万吨。(市工信委、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等负责)

(七)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化工合成材料、化学建材、有机化工、精细化工、塑料制品等能源化工下游产业和石油机械、工程车辆等配套产业。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发展风能、生物能发电、太阳能光伏、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鼓励组建一批民营投资公司,继续推出BT项目,吸引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整合资源、重组合并,组建石油伴生气开发利用、石油工程服务、装备制造、商业零售等实业集团。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新建5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重点实验室。完善市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帮助破解资金、用地、人才等制约难题,力争非公有制经济占GDP比重达到21%。(市中小企业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石油协调办、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八)推进十大革命旧址改造提升,完成宝塔山、枣园、杨家岭、凤凰山、西北局等旧址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提升,积极推进5A级景区创建。加强与陕文投、陕旅集团、延长集团等企业合作,推进黄帝文化园、黄土风情文化园、黄河文化园、桥儿沟文化产业园、圣地河谷文化旅游园区建设。加快乾坤湾景区和东方红广场建设,启动中国革命艺术家博物院、中国石油博物馆、延安历史博物馆、延安革命英烈馆等项目建设。坚持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游客服务中心、酒店餐饮等配套设施,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促进旅游综合收入稳步增长。(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文广局、市住建局、相关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狠抓重大项目建设,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九)加快新机场、延延高速、黄延高速扩能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开工建设蒙西至华中铁路延安段、沿黄公路、志丹至南梁公路、黄陵动车站等项目。全面开工黄河引水工程,南沟门水库实现汛前蓄水。建成一批输变电项目,继续推进县城、重点镇、新型农村社区气化工程。(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相关县区政府、延安供电局、延安供电分公司等负责。其中:延安新机场、沿黄公路、黄河引水、南沟门水库建设项目为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十)围绕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改善,加强项目策划和储备。鼓励县区、部门和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合作谋划项目,建立多层次、分行业项目储备机制,保证重大项目接替有序。抓住国家规划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机遇,做好项目准备工作,争取纳入中省规划。积极争取中省继续支持我市灾后重建项目。(市发改委、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十一)突出陶瓷产业、精细化工、生产性服务基地和央企非能源项目四个重点领域,制定招商方案,出台激励政策,创新招商机制,努力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完善招商项目落地协调推进机制,夯实县区、部门招商项目推进责任,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和服务保障,提高招商项目履约率和开工率。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500亿元,其中引进省外资金300亿元,分别增长25%以上。(市招商局、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推进城镇体系建设

(十二)全面加快新区建设,抓好市级行政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住宅小区、学校医院、道路等项目建设,启动二期岩土工程。(新区管委会、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负责。其中延安新城建设为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十三)继续加快旧城改造,启动七里铺、南门坡、大东门、向阳沟等片区改造和安置小区建设,推进清凉山、宝塔山、桥儿沟等区域居民下山。(市城改办牵头)

(十四)加快城市绿化和水电路气热等市政项目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城市雕塑和景观小品。(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延安供电局等负责)

(十五)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治脏、治乱、治污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积极推进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完善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管理长效机制。(市文明办、市创卫办、市城管局、宝塔区政府等负责)

(十六)继续开展市区广告牌匾专项治理。强化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落实四级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改办、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十七)加强窗口行业管理和市民文明道德教育,提升旅游城市形象。(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十八)加快实施县城扩容、居民下山、城中村改造和绿化美化等项目,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完善重点镇、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园区配套,加快人口聚集,实现重点镇、新型农村社区基本定型。(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统筹城乡办、市住建局、市新农办等负责)

(十九)实行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制度,启动“城市建设者之家”租赁公寓建设。(市房产办牵头)

(二十)将农民工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范围。(市教育局牵头)

(二十一)全面放开县城、建制镇户籍限制,有序放开市区落户限制。(市公安局牵头。该项工作为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五、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原则,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二十二)以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为重点,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以创业促就业。推进就业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劳务技能培训。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和调解仲裁。制定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鼓励政策,多渠道解决就业难题。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万人以上,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0%以上。(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十三)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大病救助无缝对接。实现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推进工伤保险扩面提标。推行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模式,探索建立社区家庭医生服务机制。健全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加快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坚持为残疾人办好实事。推进殡葬改革,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市人社局、市计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十四)加快城镇和集中安置区住房重建,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全部搬入新居。完善集中安置点水电路气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启动实施避灾移民搬迁五年规划,今年完成4万户、14万人搬迁。加快实施学校、医院、乡镇机构、革命旧址、道路、库坝和工农业生产设施等重建项目,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扶贫局、市灾后重建办等负责。其中:灾后重建和避灾移民搬迁工作为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二十五)开工建设保障房40500套,棚户区改造22500户,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000户。积极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监管,建立社区介入物业公司评议制度和物业公司淘汰退出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各县区政府、市房产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负责。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为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二十六)坚持扶贫移民搬迁向重点镇集中安置,全年搬迁10346户、36388人。坚持开展千名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活动,实现8.05万贫困人口脱贫。(市扶贫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十七)深化中小学“四制”改革,全面推行教育视导制度,加强教师培训。启动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理顺市区两级办学投入机制,落实各级办学责任。继续推进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完善城区小学校际联盟运行机制,推行中学学区化管理和校际联盟,逐步解决择校、大班额问题。与北师大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合作,在新区建设中学和小学。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建成重点镇标准化学校7所、幼儿园4所。实现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视职业教育发展,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市教育局、新区管委会、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十八)促进医疗集团实质性运行,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托管重点镇卫生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探索实施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新建市中医院、妇女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改扩建市传染病医院,启动建设市口腔医院。加快市县和县乡医院之间远程诊疗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实施好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开展乡村医生培训,稳定基层医疗队伍。(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其中:延安医疗集团建设为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二十九)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和放心县创建活动,抓好肉、奶、豆制品和食盐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完成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城区肉菜追溯全覆盖。实施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建成市县两级配送中心和100个乡镇、100个农村经销店。启动市区豆制品、熟食品加工园区建设,推进各县区食品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小饭桌管理,强化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盐务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十)加快实施王窑水库水体安全和库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完成王窑水库供水管线北过境路改线、红庄水库渗漏治理和管线改造、西川河应急供水工程建设,加快自来水厂扩能改造,新增日供水能力2万方。积极推行中水回用、雨水积蓄,研究启动延河水利用项目,逐步推行城市分类用水管理和阶梯水价。完成6个县城和9个重点镇供水工程建设,解决16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十一)加快城市道路内外环线建设,打通一批断头路,促进市政道路、市区主干线、高速公路畅通连接。建成龙湾隧道和杨家岭隧道,完善城市交通标志标识。扩建一批停车设施。启动公交总公司和汽车东站迁移,规范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管理,增加运营车辆,延伸运营线路,延长运营时间,方便群众出行。(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负责)

(三十二)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加强文艺精品生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深度开发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资源。继续推行“三馆”免费开放,完成市电影院综合楼主体建设,启动市广播电视台新建项目。加强社区文化场所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开展春节文化、文艺调演、全民健身等活动。(市文广局、市文物局、市广电办、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六、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三十三)争取国家批复我市设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革命老区保护性开发建设、城乡一体化、资源型经济转型、区域合作开发及财税体制、融资体制、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等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承担中省改革试点任务,探索启动一些深层次改革课题,解决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市发改委牵头)

(三十四)完成审批流程再造,全面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限时办结、重大项目全程代办、集中办证等制度。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创造更加宽松的企业准入环境。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机构合并。积极推进教育、卫生行业事业机构分类改革。(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处、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十五)加快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实行部门事业费、专项经费项目化管理。理顺市县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优化市对县转移支付结构,建立社区运转经费财政预算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立新区管委会、城改办土地经营收益和建设投入封闭运行机制。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组建国有资产交易中心,实现国有资产经营权和使用权统一交易。(市财政局、新区管委会、市城改办、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十六)坚持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制度,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制度。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十七)依托各类融资平台,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融资工作。鼓励民间资本组建投融资集团,继续支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组建延安农村商业银行。推动发行二期城投债券和短期融资券,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发行城市建设债券。加快启动助保贷业务,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十八)扩大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试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支持治沟造地、农民承包土地、林地、撂荒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产权抵押融资机制,推动农村资源资本化、市场化。(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十九)大力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市域流转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资源公共交易平台,实行国有经营性土地公开拍卖,提高土地资本经营收益。(市国土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职工托管中心,解决好职工安置、生活保障和就业创业问题。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资产经营公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工信委牵头)

七、围绕生态延安目标,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四十一)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快市区、县城以及重点镇、新型农村社区、铁路公路沿线和村庄、黄河峡谷绿化,完成绿化造林90万亩。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治沟造地,新造地10万亩。(市林业局、市退耕办、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治沟造地办、各县区政府等负责。其中:治沟造地建设项目为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四十二)继续推进城区锅炉煤改气,推广居民燃气分户壁挂炉取暖。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治理,实行城市规划区机动车环保绿标管理,鼓励各类汽车实施油改气。以建设工地、渣土运输、裸露土地为重点,集中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全面启动延河综合治理。加快市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和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坚决制止在河道乱排乱放,实行县区出境水质断面考核制度。加强油区环境综合治理和油气管线安全管理。(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交警支队、市石油协调办等负责)

(四十三)继续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完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制度,推广油田环保节能和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节水工艺和器具。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照明、节能建筑材料等节能产品。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十四)启动实施33个重点镇和100个新型农村社区、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村落改造,实施垃圾污水处理、道路硬化、河道整治、绿化美化等工程。加强文化旅游名镇、古镇古村落保护,建设一批具有浓郁黄土气息、体现陕北文化特色的村镇。(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八、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十五)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信访三级终结制度。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健全完善信访、调解、复议、诉讼协调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十六)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坚持推行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黄牌警告、绩效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健全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专业抢险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安委办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十七)深化“三官一律”进社区和社区民警专职化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活动。重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巩固双拥共建成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四十八)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与政协协商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决定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十九)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坚决整治“四风”。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事务性活动。全面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部门及窗口单位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和效能监察。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促进工作落实,提高行政效能。(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五十)加强市县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运行机制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行网络问政,及时办理网民留言。继续开展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和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十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政府系统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坚决停止新建、扩建、迁建或购置政府性楼堂馆所,坚持推行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规定,继续开展公车治理和清理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活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财政资金、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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